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ditor 提交于 周五, 03/14/2025 - 22:19

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云南大学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管理,全力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特制定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持续推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贺信精神走深走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分类选拔机制,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复试录取行为,切实强化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学院为保证招生与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特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纪律监察组,按学科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负责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以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云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准。

四、复试录取工作实施

(一)复试资格查询

考生可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复试资格,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

(二)复试方式及时间地点

1. 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对考生进行复试综合考核。

2. 复试时间:2025322日、23日全天

3. 复试地址: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材料与能源学院四楼

(三)复试费缴纳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为180/人,其他考生为100/人,考生在缴费时须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按相应复试金额缴费。

考生需在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缴纳费用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考生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复试费缴纳。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考生应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 初试准考证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考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 《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附件1

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盖章。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应说明具体情况,经我院同意后可暂缓提供,但最迟提交时间不得晚于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

5. 复试通知书

6. 成绩单

7. 云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8. 其它能代表个人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考生本科期间成绩单、科研成果、在校期间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9. 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请考生按上述顺序打印装订成册,学硕考生于32113001800之间,专硕考生于32213001800之间、提供纸质版资格审查资料到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材料与能源学院四楼1417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方可参加材料与能源学院组织的复试。考生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五)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外语、专业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 外语:包括汉译英、英译汉和听力水平测试。

2. 考生当场随机抽取1组题目进行回答。

3. 考官对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等进行提问。

(六)复试过程要求

复试专家组对每名考生进行面试,时间为20分钟/人,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小组成员现场在每位考生的复试成绩单上独立评分,最终以平均分给出复试成绩。

(七)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外语成绩占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等占8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综合成绩计算: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自所占权重计算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以此作为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5+复试成绩×0.5

(八)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收费标准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未选择在校医院体检的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相关要求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以及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学校可按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注:因本专业特点要求,限制色盲考生报考。录取后体检查出色盲将取消录取资格。

(九)考生诚信要求

考生参加复试后不得将复试考试过程及考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否则一经查实即按舞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上报教育部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和巡视。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复试过程中投诉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复议。

监督联系电话:0871-65037399

(十一)其他

1. 符合加分政策考生的加分情况以研招网后台下达的加分库为准,时间截至到报考专业复试结束之前。

2.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调剂要求,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3. 参加复试考生加入复试QQ群:809649820

五、本细则由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负责解释。

 

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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